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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公司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二.消防组织
(一)公司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其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总工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其职责:
1.拟订公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本科室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各科室设消防管理员(义消员)1名,其职责: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具体工作和义消队员的工作;监督贯彻消防规章制度;进行防火检查和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消防隐患整改、
(四)公司消防组织体系
《波特公司消防组织体系》附后
三.消防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进行一消防安全培训。其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补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二)消防巡查、检查
1.消防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保护消防器材,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消防管理员汇报。
2.公司每月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防火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消防安全检查表》附后
3.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消防工作,每日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有关制度执行情况、有否火情隐患等进行一次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部门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 消防器材管理
1.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率,以适应随时可能发上的火情,每年1月公司对所有灭火器材进行全面的检修。
2.科室的消防管理员负责灭火机平时检查,发现漏气、失效的应及时检修。
3.科室的员工必须学会使用灭火机,以应随时可能发生的火情。
4.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挪作它用。
5.各科室应对灭火机妥善保管,保持整洁,放置在明显、使用方便的地方。
(四)用火、用电管理
1.用电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个人不准乱拉电线、乱接灯头。
2.严禁在科室内擅自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熨斗、电热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3.强化节电意识,随开随关,杜绝长明灯,如发现随意浪费或无人长时间开灯,要追究使用部门者的责任,并根据后果或浪费程序处罚并赔偿损失费。
4.不准随便移动公用电器设备,更不准挪用公用电器设备。
5.严禁在网络机房、客运机房和通讯机房等重要部位内吸烟、会客、堆放杂物。
6.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进科室。
7.对各种用火、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四.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一)消防演习
1.义务消防队要定期组织活动,请消防专业教师讲消防常识。
2.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演习,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提高防范救火能力。
(二)报警和应急处置疏散、灭火
1.报警
一旦发现火灾,应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向朝天门大酒店消防监控中心(电话:63100377)和公司值班领导报警,讲清起火地点、部位、燃烧物质等,并迅速组织力量疏散人员、扑救火灾。任何科室、个人都应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慌报火情。
注意:除非发现火警的人员有绝对的把握可以把初期火灾扑灭,否则一律采取先报警后灭火的原则。
2.接警及处置
公司值班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实行消防统一指挥,并进入扑救阶段。
3.疏散、扑救
(1)接警后,义务消防队、救护队应立即达到现场,按照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和救护组预定方案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安全疏散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首先疏散受到烟火威胁的人员,其基本程序是着火楼层-----着火楼层的上层。
(3)安全疏散利用防火梯进行疏散,其疏散线路见《重庆港大厦平面图》,这是主要的疏散的线路。
(4)员工疏散时,要听从疏散引导人员的引导,在撤离烟雾区时,可使用衣物、毛巾(用水打湿)等捂住口鼻,尽量低头弯腰或匍匐前进,必要时可以爬行,朝着安全地带疏散。在穿越烟雾区时,即使感到呼吸困难,也不能将毛巾从口鼻上拿开,一旦拿开极有可能立即中毒。
(5)消防灭火执行“救人胜于救火”的原则,救人胜于救火是指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的威胁,义消员的首先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运用这一原则,根据火势情况和人员受火势威胁程度而定。在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同时进行,但决不能因灭火而延误救人时机,人未救出之前,灭火是为了打开救人通道或减弱火势对人的威胁,从而更好地救人脱险,也是及时扑救创造条件。
(6)当发生火警火灾时要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判明火种,采取相应的措施。电器着火先关电源。有人受伤必须先救人(火小时,同时进行)。
(7)起火科室必须保护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消防重点部位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网络机房、通讯机房和客运机房为消防的重点部位,其重点部位见《重庆港大厦平面图》附后。
六.消防奖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1.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人员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科室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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